本文目录一览:
- 1、股东不肯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 2、抽逃出资的法律规定
- 3、验资后转出注册资金,股东不得以不知情为由否认抽逃出资
- 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符合什么原则
- 5、抽逃出资如何认定
- 6、股东抽逃出资的后果
股东不肯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1、股东不履行义务的责任承担是: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要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还要向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是对于如实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若是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的,应当及时补足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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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上所述,股东未出资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5、出资瑕疵的股东,除了需要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责任以外,有一种特殊情形,那就是如果公司对债权人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责任财产不够时,出资瑕疵的股东也会被牵连在内。
6、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其他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 股东权利 受到限制直至解除股东资格; 二是外部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抽逃出资的法律规定
1、行政责任 《公司法》第201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验资后转出注册资金,股东不得以不知情为由否认抽逃出资
1、法律主观:不验资后仍然还存在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还会被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 债权人 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3、抽逃注册资金的情形有: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4、是的,这属于抽逃注册资本 抽逃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宣告成立以后,原缴纳出资的股东未经合法程序(如合法减资等)的情况下,私自撤走原依法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行为。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符合什么原则
1、法律主观:股东不可以抽逃出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2、可见,股东平等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3、法律客观:根据《 公司法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4、你好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 引发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
5、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
抽逃出资如何认定
抽逃资金的认定的几种形式如下: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
抽逃出资的认定的情形有:主要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主观要件,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抽逃出资罪 的认定,主要是三点:一是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法律主观: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仍保留股东身份的行为。对此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股东抽逃出资的后果
1、抽逃出资行为的行政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处以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一般情况下,对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除有权责令改正外,还可对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的,将涉嫌构成 抽逃注册资本 犯罪。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