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条例
1、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按一定的程序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实行免、减收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关于自动放弃法律援助说明怎么写
你写说明是交给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直接写明你说的想法和要求就行了,法律援助会尊重你的意见。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申请人补充材料、作出说明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二)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特别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权限为以上第 项。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本案审终结止(即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申请人做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做出补充或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身份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事实证据等资料: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
法律分析:(一)申请:由申请人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二)受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出具接收凭证,注明日期。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申请了法律援助可以取消吗
如果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是要被撤销的。法律援助要申请,法律援助中心要调查,批准后如果发现不符合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撤销。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指派律师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作出允许撤诉的决定。撤诉后,当事人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毫无问题。当然可以。当事人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当事人既然已经撤诉的,法律援助自然也是可以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