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咨询律师:18901156007

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法律法规题库)

本文目录一览:

纪检监察办案程序规定

1、纪委办案流程的规定有哪些?线索处置。收集受理各个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谈话函询。纪委对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立案审查。

2、监察部门办案程序 (一)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查处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案件检查的前提和基础。受理是指纪检监察室按照规定接受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适当处理的活动。

3、经常委会研究: (一)认为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立案程序予以立案。 (二)认为违犯政纪,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三)认为已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纪检检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

1、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掌握的有关事实和证据经查不实,被查处人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其他不为所知的犯罪事实,此种情形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应认定为自首。

2、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

3、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的认识看法如下:这个规定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的一个法力依据依据。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

4、从法理来看,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

5、如贪污受贿数额比较大,达到了刑法中判刑的标准;如果投案自首人离开,会涉嫌串供等,或其他相关人员给其施加压力,对办理案件造成不利的影响。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会采取“留置”措施。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公开检举控告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这是监察机关从电话中听取举报,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的过程。接听电话举报,应认真听取,如实记录,并询问清楚,有条件的可以录音。

纪检委主要查哪方面

法律分析:纪委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检委的工作内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核实办公,原纪检组织被赋予了监察职能。总体来说,纪检监察主要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三方面。欢迎深入沟通,相互学习。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负责对分管单位额定标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实施全面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对管理的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第一时间向上级反映情况,并做出严肃的处理方案。

法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

纪检委的工作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协助党委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