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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追加配偶最新规定
追加被执行人 配偶为被执行人。 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法律主观:执行程序中如果理由成立的,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主观:执行程序中,只有当申请追加的理由成立时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追加老赖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流程如下:调查确认:在将老赖配偶追加为被执行人前,需要调查确认其是否具有同等债务人的地位,如是否为借款人、担保人等。
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有: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年执行配偶财产新规定如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与应当遵守的程序
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而且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设定和推断,不得随意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为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法定情形: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法律主观:执行程序中如果理由成立的,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
被执行人的配偶能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1、法律主观:被执行人死亡其配偶或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都有义务承担返还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他妻子或其他 合法继承人 为被执行人。
2、法律主观:执行程序中如果理由成立的,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法律主观:执行程序中,只有当申请追加的理由成立时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4、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执行程序中追加配偶的相关法律有什么
执行程序中,只有当申请追加的理由成立时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从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并没有将被执行人的配偶列入可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对象,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无权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法律主观: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