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分支机构法律责任(法人和实际经营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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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 债务承担 法律责任。

2、分公司的责任: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3、”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5、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不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

法律主观:公司变更 法定代表人 ,需在决定作出之日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你仅是挂名,同时已经离职,你已经与公司没有实际关联,在法律上也不应该担任法定代表人。建议先向公司发函催告在限期内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变更的,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在限期内涤除你的工商登记信息。

法人不同意变更,但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依法作出变更的决议或者决定的,其决议或决定有效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决议或者决定的内容履行,依法办理变更的手续。强制变更。免去其职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一般什么情况下变更法人一般出现下列情况需要变更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因此需要做法人的变更手续;公司破产注销,将法人变更为其他人;法定代表人的股权比例被其他人超过,导致公司需要变更法人。

公司法关于分公司和总公司责任承担

法律主观:分公司和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然领取营业执照,独立进行诉讼,但是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实践中,分公司的债务首先由分公司的财产支付,不足部分总公司连带清偿。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但其却能独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自然是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1、法律主观:分公司负责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听从总公司指挥。

2、分公司法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