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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持股人和名义持股人责任承担
②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⑥债权人主张名义股东承担出资瑕疵责任。对于债权人而言,其能看到的股东就是名义股东,因此债权人主张名义股东在公司不足清偿时,承担出资瑕疵责任(出资不足、出资不实等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
在代持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时,如行使不当可能给实际出资人带来损失,实际出资人可以根据代持协议要求代持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名义法人与实际控制人责任
1、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的责任。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法人的条件如下:依法成立。
2、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
3、法律主观:一般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公司的责任,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公司的赔偿责任、在特定情形下对债权人的责任、配合法院的调查询问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刑事责任。
4、从 刑法 的角度来看,实际控制人可能成为多种犯罪的主体而承担刑事责任。
实际股东和隐名股东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主观: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显名股东会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备案。
企业开办者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及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
公司确认隐名股东之诉的规定有: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其他规定。
法律对于隐名股东的权利保护的规定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需要指出的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规范分配举证责任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
1、法律分析: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有时还叫人头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2、法律分析: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基于某些原因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该与之签订协议的人只是名义上的出资人,即名义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
3、名义股东,顾名思义就是她名义上是股东,但是没有承担股东的责任,也没有履行股东的义务。
4、知道宝贝找不到问题了_! 该问题可能已经失效。
5、法律分析: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实际上就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