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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手机短信的法律效力?
在日常的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中,手机短信属于一种证据,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它是属于法律规定的七种证据之一的电子证据,它是一种有效的证据。
手机短信确实是借款人编辑内容,且亲自发出的,且发出短信的手机号码也是归借款人所有,并且手机短信的内容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短信的关于借钱的内容,可以起到书面借条的证明效力。
两年之前的短信还有法律效力。因为短信作为证据的有效期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法院通知的举证期限确定,并不会因为你举证的载体受到有影响,而手机短信作为证据与其他证据在期限方面并无特殊性。
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短信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将“立案登记制”写入民事诉讼,明确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聊记录、微博等可作为民事案证据。
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但随着收据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
书面通知形式有哪些,短信通知能视为书面通知吗,具备法律效力吗
1、邮件、短信、信函、通知、告示都算书面通知,而且都有法律效力。
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一般书面形式在民事行为中,具有不同的效力,如证据效力、成立效力和生效效力。
4、法律分析: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5、根据合同法的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短信是否可视为书面形式有争议,司法实践一般不认同其为书面形式。
手机短信在法院能做为证据吗?
1、法律主观: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5项的规定,数据电文属于证据的一种,手机短信属于数据电文的一种,因此,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法律分析:可以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法院证据,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和关联性障碍,单独使用证明力不大,仍有一些限制。
3、因此手机的短信当然可以当做证据,但是由于这类证据极其容易遭到篡改,所以我们提供的电子证据一定是具有真实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