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生效法律依据(法律文书生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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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

1、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2、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公文。生效法律文书意义。它是国家法律机构、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书,经过依法合规的程序后,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3、该文书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是指有关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的证明。法律文书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签署、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出具的法律规定

1、法律分析: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宣判送达后十五日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作出判决并送达后即生效。需向二审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

2、法院不开具生效证明。判决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法律分析: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单位盖章(一般为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法律分析:民事调解书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民事调解书生效证明的相关规定是民事调解书根本就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之后,从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之日起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5、根据法律规定,生效证明就是指法律文书过了上诉期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因此到法院申请开具即可。

6、法律分析: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

1、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2、法律主观: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3、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公文。生效法律文书意义。它是国家法律机构、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书,经过依法合规的程序后,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4、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

5、法律分析:生效法律文书,不仅仅是法院的判决书,还有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等。除法院以外,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都有大量的生效法律文书。

6、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