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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服的规定
1、法律主观:劳动法关于服装费的规定主要有: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服装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工作服是为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需要,应该用人单位承担。企业给职工发放工作服,其服装费计入职工福利内别。
2、法律分析:工作服不能 太长太过宽大。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工作时要穿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不能戴围巾和穿长衣。工作服不能是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衣料制作,避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度。
3、法律主观:劳动法关于服装费规定如下: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服或者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工资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4、法律分析:单位要求劳动者统一着装,是为了便于管理和树立更为良好的企业形象,这无可厚非。
5、公司无权要求员工掏钱购买工作服。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9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6、不合法,工服属于劳防用品,应该有企业进行发放。
工衣是否可以扣员工的钱
1、法律主观:公司扣辞职的员工工作服的钱是不合理的。工作服不属于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形。按照规定,员工的服装系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故此,员工无需承担该笔费用。离职时向辞职员工收取服装折旧费于法无据。
2、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工服名义克扣工人工资的,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扣劳动者工资,工人工服不在允许的扣劳动者工资范围之内。
3、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离职后扣除相关的工衣费,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工服名义克扣工人工资的,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4、法律分析:工作服收费不合法,工作服应属于劳保用品,不属企业福利,公司应有发放标准,它是劳动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保护措施。
5、工作服不应该包含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之中,也不应该再收费,它应该是劳动用工单位为员工提供的必要劳动保护措施。单位收取费用属于违法。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公司提供工衣的辞职时要扣钱工衣的钱
没有规定,劳动法规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一般是三至五年一换发,如果没有达到使用换期而辞职的,应该按比例扣服装费,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有公司的相应管理制度或约定作支持,就合情、合理、合法了。对于一线产业工人,扣除劳动用品费不合法。
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离职后扣除相关的工衣费,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工服名义克扣工人工资的,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