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法规有无溯及力(行政法律法规的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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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溯及力

法律分析:行政法没有行政法法典,也就没有统一规定过溯及力的问题,所以要判断某些规范性文件的溯及力,要看该法规是否有溯及力条款。否则,即使对相对人有利,也不能适用新规定。

法的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司法解释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对这些事件和行为法律上的效果发生面向过去和未来的影响。

行政法溯及力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高效原则。

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在刑法的溯及力上,我国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作为禁止刑法溯及既往的例外。

法律主观:法律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如果溯及既往的,需有明确的规定。我国法律在溯及既往方面,一般是从旧兼从轻,即当新法生效而案件未了时,若新法对应受处罚者的惩罚较轻,这时适用新法,即新的 刑法 具有了溯及力。

法律分析: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行政法没有行政法法典,也就没有统一规定过溯及力的问题,所以要判断某些规范性文件的溯及力,要看该法规是否有溯及力条款。否则,即使对相对人有利,也不能适用新规定。

法的溯及力

1、法律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2、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3、法律分析: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