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婚的法律后果(香港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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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婚外情生子的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非婚生子女 国内法律规定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主观:和小三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依我国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

综上所述,婚外情生子其配偶可以以此为理由说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主张离婚,同时可以认定该方存在过错,在财产划分时无过错方受照顾,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香港重婚罪要坐牢多少年

1、法律分析: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据此,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答案由家律网提供,如有法律问题,可上家律网咨询。

3、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

香港可以一夫多妻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香港实施一夫一妻制,香港的任何公民仅能娶一个妻子,配偶一方与他人另行登记结婚的,会构成重婚罪。

香港大法官邓国桢表示:“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础上,男人可以包二奶,可以有情人、情妇,也可以与她们生儿育女,这些都是合法的,无需法例监管。

而清朝的法律规定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所以香港这边多妻是合法和正常的。一直到1971年10月1日,香港修订了婚姻制度,才彻底的废止了一夫多妻制。

年。根据查询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网得知,于1969年7月18日刊宪,确立“一夫一妻”制度,纳妾不再合法,于1971年正式废除。

年。香港是1971年才废除一夫多妻制,香港早于1969年7月18日刊宪,确立“一夫一妻”制度,纳妾不再合法。

大陆人没离婚还可以跟香港人再结婚吗?

1、大陆人没离婚不可以跟香港人再结婚,在两地都犯了重婚罪,是违法的。中国内地采取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

2、你可以去登记,任何国籍人士都可在香港结婚,并不要求提供单身证明。因为他们知道这是没用的,一个人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结婚。一旦有人举报你重婚,这是刑事罪,可判七年。

3、可以,香港在登记结婚时不需要出示单身证明,一切以你自己声明为准。如果你不说你结过婚,是不会查的。但是要记住,如果有人提出控告,你的重婚罪是成立的。

4、当然不行了!如果想这样必须要先和在内地的伴侣离婚,然后到香港跟香港人结婚就可以了。不然的话就重婚罪了。

上世纪五十年代,香港人娶妾构成重婚罪吗

上世纪五十年代,香港人娶妾构成重婚罪。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根据195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婚纳妾几点意见的复函》,可以看出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婚姻法中,有关重婚的表述就是“禁止重婚纳妾”。

算重婚。香港在1972年颁布法例施行一夫一妻制~~在这之前登记的一夫多妻(也可以说是妾或者平妻)当然不算重婚,不犯法,但在这之后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合法妻子了~~香港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

而清朝的法律规定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所以香港这边多妻是合法和正常的。一直到1971年10月1日,香港修订了婚姻制度,才彻底的废止了一夫多妻制。

已婚的香港人在国外再婚算重婚,构成犯罪,犯重婚罪,已婚的香港人是不可以在国外结婚的。

何鸿燊有四个老婆,而且还都是合法的。因为追溯到澳门回归前的婚姻制度,回归前的澳门一直沿用《大清例律》和葡萄牙的法律,所以说那时候的澳门,纳妾和休妻都是合法的。

香港有没有重婚罪

1、有重婚罪,《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

2、法律分析: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上世纪五十年代,香港人娶妾构成重婚罪。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根据195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婚纳妾几点意见的复函》,可以看出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婚姻法中,有关重婚的表述就是“禁止重婚纳妾”。

4、法律分析:不可以。香港实施一夫一妻制,香港的任何公民仅能娶一个妻子,配偶一方与他人另行登记结婚的,会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