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仲裁情况适应法律条款(驳回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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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的法律依据

驳回执行申请的法律依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违法的。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不予执行制度具有以下特点:适用的前提是案件的受理须符合法定条件;适用的对象为非诉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申请人对驳回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写明适用的法律依据。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定结果及裁定的法律效力。即“驳回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法律分析:驳回执行申请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二百二十七条。

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规定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驳回起诉。

2、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3、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的权利。

4、法律主观:关于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驳回起诉是有哪六种情况

法律主观:裁定驳回起诉 的情形: 主体不适格。 被告不明确。 没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事实和理由。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受案后发现属于 刑事犯罪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被告不明确。 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

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裁定驳回起诉的主要情形包括:原告没有起诉的权利;原告没有诉讼资格;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明显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原告的起诉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等。

法律主观:法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裁定驳回民事起诉: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以及双方书面仲裁协议中约定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况等。

仲裁驳回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诉)。超过15日没有起诉的,仲裁书发生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

法律主观:裁掉驳回起诉后,当事人不服该裁掉的,可以在十日内再次起诉。

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