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所称信息主题有哪些
- 2、青海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 3、青海省独生子女补贴
- 4、青海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 5、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青海省水政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所称信息主题有哪些
1、法律分析:包括总则、信息归集、开放和使用、激励和惩戒、信息安全和权益保障、法律责任及附件等六章共38条,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法律分析: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信息提供主体制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3、社会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识别、分析、判断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客观数据和资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非公共信用信息。
4、及时的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法律依据:《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第四条 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使用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安全、及时的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青海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村委会不能补充的,按照《青海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建设住宅的村民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充与所占耕地质量和数量相当的耕地。
法律主观:农村宅基地办理流程如下:申请人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宅基地申请;提交申请书等其它要求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并经过现场勘验后,符合条件的,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农民住宅及配套设施的土地。
青海省独生子女补贴
法律分析:(1)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在经过当地部门审批的之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2)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最长可以领取18年。
法律主观:每年960元,国家实行了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政策,主要人群是农村居民中 独生子女父母 或二女户的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年享受960元的奖励。
有。根据计划生育法规定,青海省退休人员中符合领取年龄要求的,享受独生子女补贴费。
破产、关门走人企业所提补贴经协调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上列费用经审核后一次性提取纳入改制成本。 独生子女父母是农村居民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青海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1、该《条例》分总则、铁路建设质量安全、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铁路线路安全、铁路运营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8章108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予以废止。
2、年1月1日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3、新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力地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更好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铁路安全发展。
4、法律分析:《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3月2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5、根据《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随着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和牵引动力的不断更新,为了进一步促进机车运用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铁路运输任务完成,现重新修订发布《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6、将《青海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修改为“当事人未在决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青海省水政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政工作机构是水利行政法制体系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依法行政,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领导同级水政监察工作,实施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
2、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3、(五)负责水文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