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追加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追加强制执行申请怎么写)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可以追加执行人吗

1、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2、强制执行是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分析因被执行人死亡,可申请变更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的。因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可申请追加或变更其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

3、法律主观: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4、法律分析由于国家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实行级别管辖,因此,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5、不能,公司财产是独立的,责任也是独立的。当然,在法定情形下,还是可以申请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比如说,在法人是股东的情形下,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又或者,股东尚未完全出资。

6、只要公司尚未破产清算,都需要承担责任。当事人仲裁已经胜诉了,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对公司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的。只要公司还在存在并有财产,都可以执行到钱。

执行案件中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情形及法律依据

1、以下为追加被执行人的几种法定情形: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

2、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有: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追加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3、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裁定,只是作为执行新的主体的依据,裁定与执行通知书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强制执行怎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法律主观: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继受股东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他法定条件。

可以追加股东被执行人的条件有: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从执行角度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显然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但也可能会损害被追加人的权利。

强制执行追加股东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个人独资企业:可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注意: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不属于可追加被执行人,原因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经营者的财产。

强制执行如何追加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被执行人有资产应先执行被执行人资产,资产不足清偿时,方可追加出资人。 因受让被执行人资产或承担有限责任而被追加的被执行人在受让资产范围内或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追加继受股东为被执行人: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继受股东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他法定条件。

向法院申请追加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追加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需要向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以及总公司的财产线索,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

追加被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或者判决变更责任范围(二)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诉讼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被申请人争议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处分。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