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2、经济合同哪些情况无效
- 3、无效经济合同的介绍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有以下几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3、合同无效的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经济合同哪些情况无效
1、无效经济合同具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合同当事人违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二是合同当事人采取欺或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合同。
2、法律分析:经济合同以下情况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经济合同无效;内容或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经济合同无效;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经济合同无效。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其危害性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以损害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无效具有相对性 在实际经济往来和司法实践中,某些特殊的合同尽管具有违法性,但是只涉及到特定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特定利益,如果允许任何主体主张合同无效不一定妥当。因此,应当区分合同无效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5、无效的合同情形如下: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目的是使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无效经济合同的介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对于不涉及违法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造成的无效经济合同,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返还、赔偿、追缴财产的方法处理。
3、以欺诈手段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而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以胁迫的手段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效经济合同是指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从法理上讲,无效经济合同具有违法性特征,是不合法的行为.无效经济合同本质上并不是合同,只不过是当事人共同进行的违法经济行为。
5、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6、经济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不同种类的无效经济合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