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法律特征的是什么意思(物的种类及其法律意义)

本文目录一览:

简述物权的法律特征

物权的法律特点,具体如下: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具有支配性;物权是绝对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有追及效力。

第一,物权的主体具有对世性;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而其义务主体则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第二,物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物权以物为其客体,而且物权的客体必须具有确定性,须为现存、独立和特定之物。

核心性:物权的第一个法律特征,就是物权在整个法律制度中所表现出来的核心性。所有权作为对物的完全圆满的支配权,是创设其他物权的原动力。在物权中所有权是受宪法保护的中心。故所谓核心性。

民法上物的特征

民法上的物的特征:有形性、可占有性、可交易性、独立性、可消费性。有形性:民法上的物必须是具有实体存在的有形对象,例如土地、房屋、动物、财产等。无形的权利或者精神上的东西不属于物。

民法上物的概念物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须存在于人身之外;须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一)存在于人的身体之外 物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所以,主体自身不能成为物。但是,人体与人体的组成部分有所不同。

法律主观:民法典中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物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物权法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绝对性:物权是以物作为对象的权利,具有绝对性。当一方人享有某个物的物权时,其他人就不能侵犯这个人的权利。 直接性:物权是一种直接的权利,是针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利。

第一,物权的主体具有对世性;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而其义务主体则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第二,物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物权以物为其客体,而且物权的客体必须具有确定性,须为现存、独立和特定之物。

物权的法律特征如下: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又称为“对世权”。

物权的特征有物权享有绝对性、物权具有相对性、物权具有继承性。物权享有绝对性。物权的权利人对特定物体拥有完全的支配权和控制权,可以自由行使、转让、抵押、质押以及处分该物体。

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权的法律特征如下: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介入;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