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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案例和分析
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篇1: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大名农场向果品加工企业寄送价目表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即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甲企业向大名农场发出的回电,内容清楚、具体,属于要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大名农场接电后立即装车发货。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如下: 2001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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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乙拾得了甲的耕牛,并曾通过报社登记招领,因此乙有权取得拾遗报酬。另一方面,因为在乙看管期间,耕牛挣脱缰绳逃走,并造成村民某病菜地上的损失,引发了侵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由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制,将相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
案例:说好的人车分流岂能说改就改 购房前,周某等业主在宣传册、沙盘、广告片等宣传资料中看到,其所购买的小区设有人车分流设施和露天泳池。
,腾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无因管理的民事法律关系。2,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的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当偿付,因为他是为了她的利益而遭受损失。3,腾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请求女子偿付。
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本案中,有个8法律事实,分别引起如下法律关系:甲拾得玉石的事实。引起先占的法律关系。甲的父母与甲间的委托代理事实。
忠诚协议法律效力,离婚能按约定获支持吗
1、法律主观:夫妻忠诚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依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即如果是一方对于出轨不再犯的行为表示,则该忠诚协议书有效;若协议包括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则一般不生效,得不到法院支持。
2、婚姻忠诚协议中有关人身关系的约定基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财产处理的约定,原则上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为准,但净身出户、巨额赔偿等,一般不会获得法院全部支持。
3、法律主观: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只要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的夫妻双方,依法订立的夫妻忠诚协议,自双方均签字、盖章、摁指印之日起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其次,写类似于一方丧失子女抚养权、不允许探视这种,就免了吧,法律不会支持,因为忠诚协议最多调整财产关系、而不能是身份关系。抚养子女是法定权利,不能通过协议而排除。
法理学案例分析:齐玉苓案|
1、年8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作出终审判决,其判决书写道:“这种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其实质是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各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齐玉苓案的大致经过如下:1990年,原告齐玉苓与被告之一陈晓琪都是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的初中学生,陈晓琪在预选考试中成绩不合格,失去继续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资格。
3、判断违法行为的性质需要根据违法主体的性质和行为具体分析。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是以行政主体进行违法行为则属行政违法,如并非以行政主体为名义,且侵犯民事权利则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4、齐玉玲的姓名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的受到侵犯。齐玉苓案之所以轰动法律界,因为该案为“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5、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的山东齐玉苓诉陈恒燕等人一案,事关宪法规定的平等受教育权,因首次引用宪法规定进行判决,被司法界、学术界、媒体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6、因为在这起案件中,是宪法第一次司法化。被告致使原告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
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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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析与角色建议 个人分析: (1)自身现状: 英语水平出众,能流利沟通;法律专业扎实,精通经贸知识;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思维敏捷,表达流畅;在大学期间长期担任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很强的学习愿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