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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反之,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该行为无效。
2、法律主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3、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有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以及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等。
4、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合同法》第47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5、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下列这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该种行为如事后得到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无权代理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规定汇总、实务要点提示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法定有效要件的欠缺表现为当事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权限或处分能力,民事行为的其他要件均具备。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成立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状态。
法律主观:《民法典》对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了撤销权,没有规定解除权。法律对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权的具体规定是: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作出撤销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合同法》第47条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主观: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法律主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2、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有无权处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债务承担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立法,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以引起财产权利变动为目的的行为。
3、效力待定合同的产生是因为该意思表示不完全具备合同的生效要件。但它也并非是因为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这两要件,而是不符合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