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免责事由(免责事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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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包括哪些

免责条款可以简单解释为,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什么保险责任,不会保障什么。通常而言,保险免责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显性免责和隐性免责。

免责形式主要包括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补救免责,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具体内容如下: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不诉免责。

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二是免除责任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车险的免责条款包括:针对大多数保险条款的适用范围来讲,在竞赛、测试,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或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

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法律主观:对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以及第三人过错等。

不可抗力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法律主观: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对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能够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事实和理由。例如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法律分析: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又称抗辩事由,是指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过错、第三人原因、自甘风险、自助等。

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根据《民法典》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民法中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法律主观: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法律主观:对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以及第三人过错等。

不可抗力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法律责任免除事由包括

1、法律主观: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正当防卫。

2、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正当防卫。

3、法律主观:民法典 规定的法定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政府行为。

4、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 自首、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