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拆迁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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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依据的法律法规

1、拆迁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拆迁的法律规定是:拆迁是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需要对旧的建筑进行拆迁。

2、(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3、征收/拆迁相关的基本法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专门针对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5、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

拆迁房屋的法律法规

1、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如下: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2、征收/拆迁相关的基本法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等。专门针对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法律主观:拆迁的法律规定是:拆迁是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的决定,需要对旧的建筑进行拆迁。

民法典关于拆迁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关于房屋拆迁的规定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2、民法典涉及的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条: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法律主观:民法典拆迁安置的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

4、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