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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适格驳回起诉规定
法律主观:被告不适格 ,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 诉讼当事人 的资格。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条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主体不适格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主体不适格的合同无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主观: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处理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仍会受理起诉,因为被体适格并不是起诉需符合条件,所以法院仍会受理进行审理,但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主要情形: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情形有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法律主观: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 诉讼 请求。
法律主观:被告不适格 ,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 诉讼当事人 的资格。
被告主体不适格要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 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 诉讼 ,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在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如果不满足《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条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08条,裁定驳回起诉即可。
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处理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仍会受理起诉,因为被体适格并不是起诉需符合条件,所以法院仍会受理进行审理,但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如何处理如下:法院可以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对因原告所诉主体错误导致被告不适格应否承担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为此,有关专家分析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不构成侵权责任,应当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纠纷合同被告不适格怎么办
1、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被告不适格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裁定驳回起诉是因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案条件,法律后果是以裁定驳回起诉的形式宣布原告没有诉权,其诉不合法。
2、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法院判定: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则法院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3、法律主观:针对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 裁定驳回起诉 ,由适格的当事人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