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遗属补助标准
- 2、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 3、企业职工遗属补助
遗属补助标准
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5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30%。
遗属补助标准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遗孀补助条件如下: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法律主观:遗属补助领取条件是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等。
遗属费领取的条件具体如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因工死亡的,女年满五十五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受抚养人;家属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没有收入来源。
遗属抚恤金领取条件具体如下: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
法律主观: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已故人员的妻子孩子父母均可享受。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0周岁,子女未满16周岁或者还在读书的就可以享受补助,妻子再嫁就不能再享受补助。
享受遗属补助:(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企业职工遗属补助
1、什么是遗属补助 即遗属补助,也就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的定期或临时补助费。
2、保险处审核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程序是:单位需持供养人的档案、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并填写《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和《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花名册》。
3、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4、法律主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单位的补偿有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费。
5、法律主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 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6、(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