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的管辖(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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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有效公证书的基本要件

出具公证书因当具备的条件如下:当事人的身份真实、合法,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资格;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证明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公证程序合法。

(一)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文书是否真实、合法; (二)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三)办证程式是否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四)拟出具的公证书的内容、表述和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审查、调查、勘验的权利。公证员有权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行为能力、申请公证事项以及提供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有权进行调查和现场勘验。

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公证组织的性质应为事业单位。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是国家的证明机关。

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公证处是国家的证明机关,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公证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

公证处归哪个部门管理

1、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处的业务: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

2、公证处归司法局管。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但是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

3、法律主观:公证处应当是归司法局管理,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4、公证处主管单位是司法局。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公证处不是属于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学校等其它普通的单位,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5、司法局。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归司法局管理,但不属于政府部门。公证机构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

6、根据查询得知,公证处属于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