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协议的法律效力(结算协议的性质)

本文目录一览:

工程结算单双签字,款也付清,对方因合同漏问题来起诉,法院如何认定有效...

1、如果委托方不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2、工程结算单是有法律效应的,可以当做证据用来起诉。

3、如果委托方没有按照工程结算单上所列的结算结果以及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方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

4、法律分析一般是有效的。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结算协议书

结算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双方慎重协商,就企业代帐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服务内容: 1)乙方每月审核,记帐,出报表,税务局报税。 2)税务机关查帐时,乙方负责解释。 3)出纳业务、经营业务不属于代帐服务范围。

结算协议书怎么写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安全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结算总造价确认 根据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表,本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为人民币 ___(其中合同价款为___ 元,合同外增加金额为 ___元)。

乙方(承包方):双方就项目工程款结算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署本协议。

两人合伙签劳务合同,其中一人签了结算单有法律效应吗?

结算是合同履行而不是合同的一部分,所以签字是代表证明其已经收钱的事实而不是意思表示。所以,这就要看你们合同中约定的是将钱给谁,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给谁应该都是可以的,你都履行完毕了。

无效的,合同只有一方签字的话,一般情况下属于合同未成立,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该合同成立。法律分析双方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不生效。

有效。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劳动协议书的性质应为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个人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有效吗 个人与个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结算合同和普通合同的区别

1、不能,定义不同,形式不同。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结算单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买卖双方确认交易完成后所形成的一项结算凭证,反映了交易的具体内容和金额。

2、结算合同和非结算合同的区别是:概念不同:非结算性合同,是指银行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非结算用途的本外币同业资金存入或存出业务。

3、结算合同是确定合同金额,确定在何时以何种方式计算应付款或者应收款的多少。结算合同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一种结算方式。

4、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甲方证明乙方有权代替甲方行使甲方的某些权利的合法性合同。 合作合同是甲乙双方利益、权利、责任等等的关系证明性合同。

5、合同结算和合同资产的区别如下: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都是企业拥有的有权收取对价的合同权利,二者的区别在于,应收款项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

6、结算欠款和合同欠款的区别在于产生的原因和性质不同。结算欠款是指在一定的合作关系下,因为某些原因导致支付或收款不能及时完成,需要在一段时间后进行付款。

三人合伙,其中两人进行对帐确定的内部结算单有法律效力吗

1、三个合伙人私下签订的合伙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2、法律分析:对帐确认书经对方确认盖章是有法律效力的;确认书上没有规定付款日期,你公司是可以随时要求对方付款的,建议你们以后最好在对帐确认书上约定一个付款日期。

3、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不是法人,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看你自己的实际情况而言了,所以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