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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订单与合同符合一定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要约 必须是特定的 合同当事人 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要约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有效。合同实质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律要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就应当受法律保护。对合同没有必要作“预约”、“本约”效力的区分,所以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主观:我国商品房预约合同的特征有: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预约合同是对将来订立合同进行约定;生效的预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未履行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会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违反预售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约和本约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二者不能混淆。预约与本约有下列差别:订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
法律主观:预约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会有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预约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预约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违反有什么后果?
1、广告公司在支付相应广告费后以老巨违反商品房预约合同为由要求老巨赔偿各项损失1000余万元。老巨则辩称,双方不存在预约合同关系。双方因此成诉。
2、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违反预约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并非缔约过失责任。
3、这种商品房认购协议,实质上是预约合同,是一种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预约合同约定,不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或无法按照预约的内容与对方签订本约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一般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4、法律分析:违反预约合同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5、法律分析:违反预约合同的法律后果为违反的当事人需要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本约有什么区别
本约,又称作本合同,是通过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中没有确定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中具体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别是: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预约合同是权利义务实际确定前,提前达成合同关系,而本约是对实际权利义务的确定;责任不同,预约合同一般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本约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分如下:需要结合当事人立约时的真实意思以及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进行综合鉴定。存在合同部分条款缺失或不确定的情形一般认定为预约合同,反之均应视为正式买卖合同。
合同可分为预约和本约。其区别在于:订约时间不同。预约属前契约阶段订立的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关于商品房买卖的法律问题!很重要!
1、法律主观: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 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 商品房买卖合同 。
2、第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3、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签订自住商品房出售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合同签订的内容要完整。
4、法律分析: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商品房买卖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如果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缴纳定金的,事发反悔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