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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总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分公司 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所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1、法律主观:总公司对分 公司的债务 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 承担连带责任 ,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2、分公司有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因此,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法律主观: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责任是对于分公司债务的直接清偿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分公司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分析:不可以,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来承担。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既有分公司又有总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主观:分公司 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诉讼资格不等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来承担。此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及例外。
法律主观:分公司和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然领取营业执照,独立进行诉讼,但是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由分公司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欠款总公司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分为以下几种: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的债务在通常情况下是能由总公司来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产生的债务可以收分公司的财产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债务由总公司进行承担。
是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出现法律纠纷现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分公司财产不足以负担债务,则剩余由总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