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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民事法律行为”就无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会从事各种各样的获得,但并不是所有获得都是秘书法律行为,只有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未目的的行为此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
1、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2、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自由产生,同时与其所表达出来的意思相一致。当事人内心希望发生某种法律后果的意思,为效果意思;将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意思,为表示意思;用以表达效果意思的方式、行为,为表示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特征:私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
4、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什么形式
1、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3、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4、法律主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指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也可以采用特定形式。
5、法律主观: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采取的形式有:明示形式。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含义
1、法律主观: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有效: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当事人通过有效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
3、有效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能够对权利和义务产生正当效果的行为。有效行为有法律保护,产生的效果是具有约束力的。无效行为:无效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或者受到法律禁止而无法产生效力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哪几种
法律主观: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采取的形式有:明示形式。
法律分析:明示形式:行为人以明确的表示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称为明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几种: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登记形式。
法律主观: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殊形式。各形式均可以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它包含下面几种形式:推定行为。沉默: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说他人根据行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种意思。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