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的法律(重整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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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破产重整的相关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关于企业合并法律依据及程序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之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2、法律主观: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3、破产重整的法律规定包括需要进行重整的申请,申请之后法院会对重整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之后通知指定的管理人,通知债权人还有通知债权人申报的期限,申报债权之后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等。

破产重整时债务怎么办

1、破产重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进行执行。如果执行完毕的,债务也清偿完毕;如果未能执行或者不执行的,则终止重整计划,宣告公司破产。

2、公司破产重组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制定重组计划。公司应当制定重组计划,明确债务清偿方式、债权人权益保护、企业管理和经营计划等内容,经过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审查后,方可执行。进行债务清偿。

3、债权债务协商: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在协商过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就债务的清偿方式、清偿期限、清偿顺序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的意见。

4、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5、法律主观: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应当由破产重整方案而定。法律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6、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法律主观: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是可以转让的。若是公司重整成功,股权价值提升,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记名股票交付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资产剥离。可以将优质资产从上市公司中剥离出来,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业务重组。与上市公司进行业务重组,将亏损的业务留给上市公司,而将盈利的业务留给母公司;股权转让。

法律主观: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一般破产重整的中期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1、一般破产重整的中期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根据《企业破产法》,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重整的时间应当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所以,破产重整的执行期需要根据实际情形确定。

2、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

3、法律主观:破产重组的时间一般是两到三年,具体时间可以通过重整计划进行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向法院提交申请,即延长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