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清标的法律规定(清标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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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清单是什么意思

而业内人士常说的“清标”,就是指对投标人的计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清算,包括报价算术性错误、缺漏项的核查,不平衡报价的分析,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及报价的合理性分析和全面性分析等。

而业内人士常说的“清标”,就是指对投标人的计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清算,包括报价算属性错误、缺漏项的核查,不平衡报价的分析,综合单价、取费标准及报价的合理性分析和全面性分析等。

所谓清标就是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的基础性的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清标是通过检查、比较、筛选等手段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数据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疑或明显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依据。

清标就是指招标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标后且评标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报价的合理性,算术性错误进行审查并给出相应的意见。

所谓清标就是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的基础性的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初步评审以及详细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请问招标清标评标需要多少天?

招标投标一般需要15-25天。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评标一般需要十五日左右。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公开招标的时间一般是30到45天。不过,请注意这只是大概的时间范围,具体的招标时间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因素而有所变化。公开招标是一个相对复杂和严谨的过程,需要确保公正、公平和公开。

标的物瑕疵民法典规定

1、根据《 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2、合同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瑕疵履行方赔偿损失;在延迟期间,标的物发生意外灭失的,由瑕疵履行方承担该损失责任。

3、法律主观:赠与人对其赠与物一般不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4、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无须现已存在。 无须买卖时已特定。 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

5、法律主观:民法典关于 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