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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法律法规(质押法律法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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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质押的规定有什么?

1、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是否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 公司法 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2、法律主观:我国关于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只有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够质押。

3、法律主观:以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 优先购买权 。

4、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国有股权质押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 股权质押的规定有,股权可以质押,但是被 质押的股权 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有权处分的股权,以及国有独资公司需要和质权人达成质押协议,并办理股权的出质登记。

国有独资公司 股权质押的规定有: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担保法》在谈到 股权质押 时,可用于进行质押的标的不仅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是国有股权。问题二:不需要。股权质押必须考虑2个问题,一是质押权本身能否生效;二是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有效的质押权能否执行,亦即该股权最终能否拍卖。

股权质押后可不可以提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质押后出质人想提前转让股权的,可以通过提前偿还担保债务或者提存的方式实现。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应收账款可以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主观: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规定在世界范围内,利用应收账款担保借款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应收账款可以质押,其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出质的权利,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股权质押能否改变股东的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股权质押不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是:质权人在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 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法律主观:股权质押后能变更股东。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质押与公司无关,公司的决议不因股东的股权被质押而受到影响。股权质押后出质人可以进行转让,但有应征得质权人的同意。

法律分析:可以。股权质押后,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质押担保的法律规定

1、法律主观: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方式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的股权优先受偿,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且股权质押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2、法律主观: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在我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

3、股权质押的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须符合章程规定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是否需经其他股东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 公司法 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5、法律分析:股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75条第2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第78条第三款同时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质押详细资料大全

1、股权质押需要的评估资料如下: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质押合同书;公司股东会决议;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证明书。

2、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所进行的交易。中国担保法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3、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4、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要先准备好以下材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在本表上粘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