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律师手记】劳务分包合同中的质量责任问题分析
-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齐全,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损失该谁承担?
- 3、发包方已给付了工程款,但分包方却没有给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这类案件如何...
- 4、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律师手记】劳务分包合同中的质量责任问题分析
1、从劳务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以及合理对价原则出发,劳务分包人可以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但是由于劳务分包大部分为工资性收入的特点,不应当为劳务分包设定质保金的缴纳义务 ,否则有失公平。
2、甲方责任: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法律分析:劳务分包施工必须按分包合同中的质量约定组织施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施工部位的质量负责(一般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劳务分包方负责,砌砖等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由劳务分包方负责)。
4、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发包方与施工人之间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对此进行优先适用,以此确定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发包方或施工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5、目前劳务分包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6、问题六: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多长,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江华律师解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问题。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因甲方施工手续不齐全,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损失该谁承担?
1、法律分析:停工索赔,应该参照你们那里的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2、主要是要看你们合同上面有没有写这些可能出现的因素导致项目进展的问题的赔偿。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不可抗力停工窝工损失承担人具体分析如下: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5、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发包方已给付了工程款,但分包方却没有给付实际施工人工程款这类案件如何...
1、这是层层分包,你可以要求发包人直接对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也可以选择起诉分包人,不过再分包的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2、第一,从索要欠款的对象而言,分包方一般向总承包方索要工程款。基于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分包方与发包方并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与分包方建立合同关系的是总包方。
3、分包公司不给钱可以起诉总包方。如果欠款属于工程款,则可以将分包方、总包方及发包方一并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分包公司不给钱的解决方式: 交涉、要回要及时。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 收集证据要及时。
4、工程完工后,拖欠工程款,属于欠款纠纷,如能协商解决则协商,如不能则诉讼解决。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你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工程款是否有约定,如有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向法院起诉。
5、拖欠工程款有以下几个解决办法: 对业主逾期付款及时主张权利或保存证据 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规定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如果发生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应该是被告住所地。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是由约定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作出约定的情况之下,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