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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法律法规(医药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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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是什么?

1、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2、GSP是英文Good Supplying Practice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GSP是英文Good Supplying Practice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有

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2、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依据如下:从事药物研制和药品注册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采用其他评价方法和前伍技术的,应当证明其科学性、适用性。

3、法律主观:药品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4、法律分析:属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规范药品注册行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5、制定本办法。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我国医药卫生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

国家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法律分析:对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基本方针、基本制度主要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否则也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药事管理法规辅导:医药知识产权概述

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医药行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包括5大类:专利和技术秘密;商标和商业秘密;涉及医药企业的计算机软件。

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医药行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通常被称为无形资产,与动产、不动产并称为人类财产的三大形态。

医药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如下:专利和技术秘密。商标和商业秘密。涉及医药卫生企业的计算机软件。由医药卫生组织人员或同医药卫生组织人员创作或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承担责任的有关编辑作品的著作权。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科学与药学实践的重组成部分,该课程的研究内容涉及到药事管理体制,药品注册管理,药品牛产、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因而是药学科学的一个知识领域。

促进医药国际交流与贸易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已经加入主要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基本完善。

医药行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

1、法律主观: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的有关内容,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以列举方式禁止经营者从事三类有奖销售行为。

3、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4、最高法民三庭负责人介绍,根据《解释》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道德,不能简单等同于日常道德标准,而应当是特定商业领域普遍遵循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打击涉医违法的两部法律

法律主观:28个部门联合惩戒涉医违法犯罪的文件是《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法律客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法律主观:涉医违法犯罪构成非法行医罪,其处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这是对“医闹”事件严重性的进一步强调,将其从行政法推向刑法高度,是对涉医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的加强,也是对目前执法不严、消极执法的一种立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