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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法律法规(bot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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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的BOT模式

因为BOT融资方式明确了城市基础设施的产权结构,明确了政府机构、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运营公司之间的职责,形成了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经营管理机制,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发展。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意为建设,经营,转让。BOT是英文“建造-运营-转移”的简称。

国有企业可以和私人企业签订bot合同吗

法律分析:BOT模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与民企合作。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与民企合作成立子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

第二,主体的特殊性。BOT合同主体,一方是东道国政府,另一方为私人投资者或企业,大多数为外资企业。

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因此,BOT特许协议不是国际法主体间订立的协议,不属于国际协议,不受国际法支配,而属于国内法契约。 BOT特许协议是经济合同 BOT特许协议是属于国内公法契约还是属于国内司法契约尚有争议。

高校基础设施BOT项目融资的几个问题?

1、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引入BOT项目融资方式,符合国际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惯例,有利于引入国外资金、人才、技术装备和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促使我国高等院校基础设施产业迅速成长壮大。

2、BOT项目投融资既有一般投融资的风险管理问题,又有其特殊的风险管理问题。BOT项目风险管理特殊性的原因在于其适用对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的特殊性。

3、(一)BOT项目融资的正效应l、从政府方面看,BOT方式可以缓解财政负担,把从基础设施上省下的资金用到其它政府项目中去,从而可以在政府资源不足时将事情办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