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环境法有哪些
- 2、环境污染赔偿范围法律依据
- 3、有哪些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
- 4、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 5、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中国环境法有哪些
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法律分析: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环境法是保障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环保法法律法规有: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中国环境法律制度有: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现场检查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强制淘汰制度。
环境污染赔偿范围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法律分析: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3、造成环境污染需要赔偿。《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4、法律主观:在行为人实施环境污染侵权后,损害赔偿责任是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来确定的。同时要由侵权人举证自己没有过错。
5、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有哪些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环保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方面: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有哪些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 (一)宪法。我国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规定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提供了最重要的宪法依据。
环保法法律法规有: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
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一般都规定在《宪法》和《环境保护法》中,宪法规定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的建设工作,将防止污染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环境保护法则更加详细的规定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法律主观: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包括《民法典》、《刑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具体的法律 法规 : 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海洋环境保护法 。
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1、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这一规定为国家环境保护活动和环境立法奠定了宪法基础。
2、环保法法律法规有: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3、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等法律的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 诉讼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最新环境保护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