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第三人的法律规定
- 2、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吗
- 3、有独三可以提管辖异议吗
- 4、执行第三人异议的处理
- 5、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第三人的法律规定
1、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三人自愿承担债务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债务人同意、债务不属于禁止转让范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无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可能被认为无效。
3、追加第三人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4、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也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5、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吗
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则其诉讼地位就是原告,自然就不存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但这并不等于原告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律分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有独三对管辖权不服可以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可以跟追加第三人申请一起提。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有独三可以提管辖异议吗
法律主观:第三人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有独三对管辖权不服可以另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可以提起管辖区权异议的,其主要的原因是首先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与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与案件结果具有利害关系,而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但这并不等于原告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执行第三人异议的处理
如果支持异议,将中止执行;如果驳回异议,将继续执行。案外人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但可能受到执行影响的第三人。当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
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 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履行债务通知书就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执行裁定书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3、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所以在面临该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好时效限制。
4、提出执行异议期限一般都是60天左右。若是被执行人在审判书判决出来之后。对于判决书有异议的,那就需要在执行标的被执行结束之前提出。如果在执行结束之后提出,那就无效了。
5、法律主观:执行异议的期限一般为60日内。法律规定,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