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城市树木砍伐规定
- 2、关于树木的法律规定
- 3、城市树木与林木有何区别?
- 4、城市树木归哪个部门管
- 5、关于城市森林,寻高人解答
城市树木砍伐规定
1、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2、法律主观:破坏绿化树木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款,担负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严重的话,将会有严重后果,比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4、法律主观:如果未经批准砍树是犯法的,有可能会构成盗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树木的法律规定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法律主观:砍伐树木的法律后果:可能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法律主观:砍伐树木具有下列情形的,会判刑: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5、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城市树木与林木有何区别?
1、树木是单独的,孤立的,没有形成规模的。而林木反之。
2、城市里树木随时受到汽车尾气的污染;其栽种的位置是人为的,生长密度和种类也许不适合其生长;另外,栽种的地方不是它最适合生长的气候,有些热带树种被种到了北方,当然长不好。
3、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辅助生产林地。 有林地:包括乔木林地和竹林地。
4、乔木 树体高大,主干明显,其又可分为伟乔、大乔、中乔和小乔。 灌木类:树体矮小,有主干,但主干低矮。 丛木类 树体矮小,无明显主干,干茎多从地面生出。
5、林种、性质不同。地上的林木是各种树木的总称,地上的果林木也是属于林木。地上的林木为植物树木,地上的果林木则为果树产物。
城市树木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街道树木由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归市政园林局管理,城市中以各区园林部门负责,有些个别的地方可能有私人承包,但还是可以通过园林局找到相关人。如果是小区内部的归物业环境管理部管理。
法律分析:归市政园林局管理,城市中以各区园林部门负责,有些个别的地方可能有私人承包,但还是可以通过园林局找到相关人。如果是小区内部的归物业环境管理部管理。
城市园林管理部门管。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城市园林管理部门通常负责公共场所的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其中包括路边的树木。城市园林管理部门会对树木的种植、修剪、保养等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负责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
法律分析:街道树木由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路边的树归哪个部门管归市政园林局管理,城市中以各区园林部门负责,有些个别的地方可能有私人承包,但还是可以通过园林局找到相关人。如果是小区内部的归物业环境管理部管理。
关于城市森林,寻高人解答
1、用“城市森林”、“生态城市”、“生态园林”、“立体绿化”等新观念,其核心是增加绿色覆盖率。1962年,美国首先使用“城市森林”这一名词,197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城市森林法”。
2、(1)城市森林、树木和绿地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城市公共绿地偏低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难以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是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以下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