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要交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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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效法律文书?

1、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公文。生效法律文书意义。它是国家法律机构、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书,经过依法合规的程序后,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2、生效法律文书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

3、法律分析:生效法律文书,不仅仅是法院的判决书,还有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等。除法院以外,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其他行政机关,都有大量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决或调解等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上诉或上诉已经被驳回,成为最终、不可上诉的法律文书。

5、法律主观: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6、生效法律文书是最高法院的判决、裁定。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