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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分配法院判决财产
法院执行分配财产的分配方法是: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不同的执行法院分别执行同一被执行人,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优先执行,后来要执行的法院对该被执行人剩余部分的财产执行,即按照执行顺序受偿。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因此,夫妻双方或法院判决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后,不能将离婚债务已经分割,由另一方对债务负责作为反对债权人请求偿还债权的理由。
被执行人为单位可以参与分配吗
法律主观:被执行人为法人的,若是没有能执行案件转破产程序的,则不能参与分配。企业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就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假如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 破产法 的规定清理债务,即应当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债务,而非用执行程序清理债务。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 担保物权 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因此,如有多个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法院应当依法根据执行分配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被执行人财产。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而非法人。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债权。申请人必须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双方同时到场吗
1、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一起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需要双方在场。
2、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只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认事故责任定书。
3、法律主观: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到场。因为双方到场并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交警会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只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有效的。
4、法律主观:事故认定书不是需要双方都到场才能开。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执行分配方案的规定
执行中财产分配顺序按照法院判定的顺序执行,按照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法院执行分配财产的分配方法是: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不同的执行法院分别执行同一被执行人,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优先执行,后来要执行的法院对该被执行人剩余部分的财产执行,即按照执行顺序受偿。
参与执行分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诉意见》第297条至第299条及《执行规定》第十一条: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多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如何分配
1、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分配顺序: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3、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4、法律分析:多个债权人申请同时执行时,财产如何足够偿还的,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如果不足够分配的,按债权的优先等级分配,债权等级一样的,按比例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条 债务应当清偿。
5、多个债权人申请同时执行时,财产如果足够偿还的,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如果不足够分配的,按债权的优先等级分配,债权等级一样的,按比例分配。如果有优先受偿权,就有顺序之分,如果没有,那就按比例进行偿还。
6、四是多个债权人在同一执行阶段提出了执行申请,即各个债权人在某个时期同时或者先后提出了执行申请。